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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女友判賠841萬 軟爛男嫌高上訴

吳典鴻。(資料照)

吳典鴻。(資料照)

2020/01/25 05:3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27歲男子吳典鴻,勒殺沈姓女友並伴屍兩天,之後在她的電腦留假遺書,試圖誤導成沈女殉情;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上訴後,吳男刑事部分依殺人罪判刑18年定讞;民事部分,吳男不服法院判他賠償沈女家屬841萬餘元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歷審判賠金額並無過高,判敗訴定讞。

刑事判18年 民事敗訴也定讞

判決指出,家境小康的沈女與哥哥均曾赴美求學,她回國後在父母經營的公司當會計,自稱送貨司機的吳典鴻透過網路結識沈女,兩人交往後同居,房租及出遊費用都由沈女支付。

2016年8月間,反對兩人交往的沈女父母,邀沈女及她的前男友出遊,此舉引起吳男不滿;同月14日中午,醋勁大發的吳男在租屋處勒死沈女,沈母找不到女兒,吳男還用沈女的手機,傳簡訊告知沈母將不出遊。

吳男怕事跡敗露,在沈女的電腦留下假遺書,製造沈女殉情假象,內容提及「為什要阻止我們在一起?現在又有前男友出來搗亂,我們決定要一起死,死後幫我們合葬在一起」。

吳男伴屍兩天後開走沈女的汽車逃亡,還用沈女的手機傳LINE給沈母,製造她尚在人世假象,後來她的愛犬在外流浪,民眾循狗晶片聯繫上沈家,父母前往沈女租處查探才驚覺女兒已氣絕。

吳男在花蓮落網後,法院認定他殺害沈女,刑事部分依殺人罪判18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也判他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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