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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蔘案掀檢警大風暴 他只關1年3月

周人蔘。(資料照)

周人蔘。(資料照)

2020/02/18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1996年4月爆發的「周人蔘電玩弊案」,是我國史上規模最大的檢警貪瀆案,警界多位明日之星皆中箭落馬,連檢察官也收賄,震撼社會,不過全案主角周人蔘受惠於速審法與減刑條例,2013年只被判刑1年3月又15天定讞,已服刑期滿出獄。

上世紀的80、90年代,周人蔘在台北市中山、松山等地區,經營數十家非法賭博電玩店,透過時任士林分局刑事小隊長張台雄(逃亡通緝中)等人行賄檢、警,收賄官警暗中配合不臨檢、不查緝、不取締周的電玩店,大型查緝前也會通風報信;萬一被查獲,檢察官還會配合予以不起訴處分,發還被查扣的機台。全案爆發後,共起訴197人,行賄金額估達數千萬元,時任警政署長顏世錫也黯然請辭。

纏訟24年 涉案檢、警才全數定讞

案件纏訟24年,涉案官、警陸續判刑定讞,周人蔘只被判刑1年3月多,北檢前檢察官許良虔判刑8年4月、板橋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洪家儀判刑1年,松山分局前副分局長練錫銘等多位官警,也各判3年半至10年半不等徒刑;台北市警局前督察員張德星一路打到更六審,今年1月10日被判刑5年半定讞,全案被訴官警至此全部定讞。

至於當時落馬的警界明日之星,北市警局前督察長陳衍敏、嘉義市警局前局長程文典,在更二審至更四審連續3次獲判無罪,依速審法規定,檢方不得再上訴,確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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