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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宸戰略高科技貨品私運伊朗 董座列被告

身兼技宸董事長的技嘉總經理李宜泰(左),被列為被告。(記者錢利忠攝)

身兼技宸董事長的技嘉總經理李宜泰(左),被列為被告。(記者錢利忠攝)

2020/02/20 05:30

未向國貿局申請許可證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技嘉集團旗下技宸股份公司,前年未向經濟部國貿局申請輸出許可證,即輾轉將一批「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經香港運至伊朗。台北地檢署昨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搜索技宸公司及約談董事長李宜泰等四人,李及女職員劉翠雅遭列被告,技嘉船務部門諸姓職員和技宸鄒姓女職員為證人,全案朝違反貿易法方向偵辦。

李宜泰身兼母公司技嘉總座

前年首次進入技嘉董事會的李宜泰,深耕網通事業二十多年,除擔任技宸董事長,今年元旦也接下母公司技嘉總經理要職,被視為擠進技嘉接班團隊中。李宜泰負責的技宸,正朝工業物聯網等相關業務方向發展。

檢調獲報,技宸於二○一八年十二月運送一批貨品至伊朗,因未取得輸出許可證,報關出口時遭退回,技宸隨即透過母公司技嘉集團的船務部門,將該批貨品先運至香港,之後輾轉運至伊朗,涉嫌違反貿易法。

我國為配合國際出口組織的相關規範,自二○○六年六月一日開始,針對出口伊朗的貨品增列相關管制類別。根據貿易法第廿七條,未經許可,輸出入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管制地區,最重可處五年徒刑。

檢調指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分十大類別,除核能物質與設施、特殊材料及相關設備,還包括電子、電腦、電信及資訊安全、感應器與雷射、導航與航空電子、海事、航太與推進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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