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猥褻物罪/PO淫片或公開轉傳 最高判2年
2020/03/30 05:3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安平漁光島海灘有男女在帳篷內瘋狂做愛,影片29日被PO網,不久後撤文,卻已被網友轉傳。律師江信賢認為,把性愛影片PO上網或公開轉傳者,涉及刑法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江信賢表示,因為性愛影片有露點,一經公開PO上網或公開轉傳,就會觸犯散布猥褻物品罪。
對於側錄性愛影片的人,有無涉及妨害秘密問題?江信賢認為,性愛影片的帳篷有1面門簾是打開的,帳篷又位於公共場所,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須是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身體隱私部位,本案帳篷有1面是打開的,外人能看得進去,所以拍攝者不至於觸犯妨害秘密罪。
至於影中人是否觸犯公然猥褻罪,江信賢認為,要看男女主角有無供人觀覽性愛猥褻行為的意圖?刑法公然猥褻罪的構成要件是意圖供人觀覽,如沒有意圖供人觀覽,就不會有刑責,因此帳篷那面打開的門簾,是影中人故意打開或疏忽不慎讓門簾掉落,則是有無違法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