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授權免酒測 基層憂不符SOP惹議
2020/04/05 05:30
〔記者吳政峰、許國楨、姚岳宏/綜合報導〕警方對騎單車撞轎車的男童酒測,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林柏宏認為,對車禍雙方酒測是依行政規定,不過未來若遇到這類型的極端個案,或許可以職務報告取代酒測,因年幼者飲酒肇事的機率不高,除了酒測,也可在徵求車主同意下,對幼童進行外在觀察,也就是「望聞問切」,看看面色、聞聞有無酒味等,初判有無飲酒之實,再透過職務報告的撰寫取代酒測結果,只要雙方都沒意見,可為折衷變通辦法。
不少官警也認為,考量本案恐是史上年紀最小的孩子,可能不太會吹酒測器,員警可視小朋友是否有酒容或酒味決定,或使用酒精檢知器初測,再請雙方確認註記,是較通情達理的作法。
至於霧峰警分局認為今後可授權處理員警,依現場狀況彈性決定是否對幼童酒測,不少官警對此另有看法,表示基層可能擔心未酒測不符SOP程序,仍寧可酒測,導致實務上不敢彈性;官警認為應該修改規定,把「授權」明定在規定中,才是完善酒測機制之舉。
律師李學鏞另從正向角度看,認為警方依SOP酒測,如男童家長與對方當事人都欣然接受,是很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導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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