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了刑責 剩民事賠償 幸福盟:有錢「小五」都可以
2020/05/30 05:30
〔記者羅綺、溫于德/台北報導〕大法官昨作出第七九一號解釋,宣告通姦除罪化,支持通姦罪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媽媽盟難以接受。媽媽盟副秘書長單信愛表示,釋憲結果讓人遺憾,很多母親聽到宣判都難過得掉眼淚。通姦除罪會讓女性對婚姻失去信心,影響年輕人對婚姻的價值觀,「只要有錢,找小三、小四、小五都可以」。
反對除罪化團體表示「今後有錢人可以安啦!」沒有刑事責任的壓力,到處拈花惹草完全沒事,就算被告民事求償,通常至多數十萬元,對有錢人來說根本是零頭,會在乎嗎?
碩恩法律事務所律師裘佩恩也表示,通姦罪具有潛在的影響力作用,讓小三、小王不敢檯面化,如今沒有了刑事責任,剩下民事賠償,但損害賠償通常僅幾十萬元,不具威脅力,「只要有錢就可以不受約束」,如此將造成社會亂象,形成階級不公平。
愛家公投領銜人曾獻瑩指出,通姦罪具有預防跟保護家庭的功效,特別是保護較為弱勢的女性跟孩子。如今通姦除罪恐助長外遇文化,造成小三、小王氾濫;少了刑法的支持,被背叛的元配將會更弱勢。
司法院官員則說,通姦罪的刑罰實益不大,幾乎不可能判到6個月以上入監,就算有罪也幾乎都是易科罰金,會入獄服刑的,僅是拿不出罰金或沒錢和解的極少數人,刑事處罰效果很有限;民事求償讓通姦案的受害人有補償,反而比較具體。
婦女新知肯定重新定義婚姻與家庭
婦女新知基金會對釋憲表示肯定,認為透過憲法解釋確保人民性自主權、隱私權、人格尊嚴,不會因為進入婚姻而消失;同時重新定義「婚姻與家庭」,打破基於傳統道德對性忠貞的狹隘想像與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