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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一、二審輪調怪象/部屬變長官 學弟指導學長

原任高雄地檢署的襄閱主任葛光輝,當初受到一、二審輪調制度影響,乾脆辭職改當律師。(資料照,中央社)

原任高雄地檢署的襄閱主任葛光輝,當初受到一、二審輪調制度影響,乾脆辭職改當律師。(資料照,中央社)

2020/08/05 05:30

將回任一審 三專生茫然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前年實施輪調制度,一審主任檢察官升上二審、服務滿3年後,須回一審辦案,因職期為3年,被法界稱為「三專生」,如今已施行逾2年,不少三專生深感前景茫茫,不知回一審後的定位在哪?更詭異的是,以前帶過的檢察官,有的升上去變成自己的長官(主任檢察官),或者換成年輕輩上去二審,遇一審再議案件送來二審時,出現學弟指導學長的尷尬情景。

此制源起於法務部當初承諾基層檢方改善升遷問題,設計出一、二審輪調制度,但施行初始就有不少檢察人士不認同,比如當年度有3名「滿七」、「滿八(主任職期最長8年)」主任打破慣例,放棄上二審,甚至時任高雄地檢署的襄閱主任葛光輝,更乾脆辭職改當律師。

葛光輝認為,司法官當哪個職位,都與薪水無關,但很多人在意的是榮譽,過去透過主任、二審的遴選脫穎而出,可顯示自我價值,但上去二審做3年又回一審,等於回到原點,「過去的努力是為了什麼?」

他認為輪調制度並非不可行,但要考慮是否會有「萬年一審」情況出現,因為升二審已無誘因,檢察官失去目標,有人會認為寧願待在一審就好;要避免這種情形發生,應給三專生制度性保障,讓他們回一審後仍能展現價值。

另有三專生坦言,檢察官辦案除了靠經驗,還有體力,三專生幾乎都已半百,不可能三天兩頭熬夜辦大案,即使可以,也無法再以「主任」職位帶領團隊,還恐怕出現以前所帶的檢察官,現在變成了自己頂頭上司,兩人意見不同時,辦案方向何去何從?

但若讓「資深檢察官」減分案或減少假日內外勤值班,基層檢察官能接受嗎?最後資深檢可能就被派去管理立案審查中心或公訴等挑戰性較低的單位,過去輝煌的辦案經驗無用武之地,不只有大材小用的問題,也讓人找不到定位。

每年都有主任放棄上二審

新制施行至今,每年均有主任放棄上二審,除了上述原因,還有任滿3年後,恐無法回任原地檢或沒位置以致無法返鄉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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