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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員遭性侵 崩潰哭喊「法官救我」

情境照。

情境照。

2020/08/05 05:30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員山鄉30歲男子廖廷凱,結識女店員小花(化名),邀約一起吃早餐,竟在礦泉水下藥迷昏小花,再將她帶回家性侵得逞,事後威脅要對小花家人不利,持續性侵並索取錢財;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身心受創的小花在庭上哭喊「法官救我」,全案昨審結,判處廖姓惡狼10年徒刑。

判決指出,2018年間,男子廖廷凱結識小花,並約小花下班後共進早餐,小花不疑有他,下班搭乘廖男的車離開。不料,廖男心生歹念,在車上遞了1瓶下了藥的礦泉水給小花,小花喝下後陷入昏迷,廖趁機將人載回住處性侵。

事後,廖還恐嚇小花,以後他說的事情要照做,否則要對小花家人不利,小花只能照著廖男的話做,多次被性侵得逞;食髓知味的廖男變本加厲,竟要求小花固定給他錢財,前後共給了4萬元。

身心受創的小花,在法院陳述案情時不斷哭泣、敲打桌子,更哭喊「法官救我」。廖男則辯稱與小花發生性關係都是自願的,絕對沒有迷昏、恐嚇等情事。

法官認為,小花陳述案情一致,且經心理師評估,確實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痛批廖男行為動機卑鄙、手段惡劣,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依強制性交罪判廖男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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