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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原料加工千噸海帶 黑心夫婦各判1年刑定讞

檢警在高雄破獲黑心海帶工廠。(記者黃佳琳翻攝)

檢警在高雄破獲黑心海帶工廠。(記者黃佳琳翻攝)

2020/08/06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雄市海帶加工業者潘姓夫婦, 5年前被控用銨粉(碳酸氫銨)、明礬等工業等級原料加工浸泡海帶,製造上千公噸黑心海帶流入市面,全被國人吃下肚;一審將夫婦各判刑1年2月,二審逆轉改判無罪,但被最高法院撤銷,更一審再次逆轉,各判刑1年,併科罰金90萬元,不法所得761萬元沒收;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潘姓夫婦自2002年起在高雄鳳山與大樹區從事海帶加工,為了節省成本,長年向化工原料行購入銨粉(碳酸氫銨)、鹼粉(碳酸鈉)、礬粉(銨明礬)、保險粉(低亞硫酸鈉)、冰醋酸等工業等級原料,當做加工海帶的法寶,先用水將海帶浸泡至膨脹後,加入礬粉讓海帶變硬,隔天加入鹼粉、銨粉變軟,最後再添加保險粉保鮮。

2015年3月,檢方接獲高市衛生局情資,追查蒐證後收網,估計13年間夫婦以黑心工法製成上千公噸海帶。2人審理時自認是合法加工,法律規定有瑕疵。

一審高雄地院將2人各處刑1年2月;二審高雄高分院認為,潘姓夫婦使用的添加物屬「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正面表列的食品添加物,並不違法,逆轉改判無罪;不過,最高法院認為,不可供人食用的工業原料,本來就不得添加進食品,二審認定有誤,將全案撤銷發回。

更一審認定,潘姓夫婦使用的原料外包裝就已標明「僅供工業使用,禁止食用」,顯然不可食用,認定有罪,各判1年,併科罰金90萬元,沒收不法所得761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檢警在高雄破獲黑心海帶工廠。(記者黃佳琳翻攝)

檢警在高雄破獲黑心海帶工廠。(記者黃佳琳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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