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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洩底標收賄圖利 花蓮教育處長起訴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紅衣者)涉採購弊案,被檢方提起公訴。(記者王峻祺攝)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長李裕仁(紅衣者)涉採購弊案,被檢方提起公訴。(記者王峻祺攝)

2020/08/11 05:30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檢調偵辦花蓮縣教育處工程採購弊案,花蓮地檢署將花蓮縣教育處長李裕仁、縣體育會理事長汪錦德等人,以涉犯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與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嫌提起公訴,並聲請羈押獲准,全案昨移審花蓮地院,院方裁定李裕仁、汪錦德續押。

裁定李裕仁、汪錦德續押

檢方昨指出,李裕仁2018年擔任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副處長時,夥同汪錦德等人,洩漏花蓮縣立棒球場整建工程及花蓮鯉魚潭水上運動訓練基地電子檔底標給廠商,其中針對鯉魚潭設計案,李裕仁還收受廠商賄款計8萬1500元,圖利廠商30萬元。花蓮地檢署6月11日將李裕仁等人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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