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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績效栽槍案 平鎮前所長與3警判囚定讞

桃園市平鎮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 (資料照)

桃園市平鎮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 (資料照)

2020/08/12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平鎮警分局平鎮派出所前所長吳彥霖與3名員警,8年前為了春安工作績效壓力,與劉姓毒蟲交換條件,以栽贓槍枝給友人來換取自己不被辦毒品案,4警犯下非法搜索、縱放人犯與偽造文書等罪,高等法院將吳彥霖、巡佐丁政豪、員警李永龍、林照雄4人,各判刑5年4月至6年3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4警須入獄。

4警的刑度,分別是吳彥霖6年,員警丁政豪、李永龍各6年3月,林照雄5年4月。另一涉案員警陳威,在檢方收網前留職停薪、出境滯外不歸,通緝中。

監察院2017年9月彈劾4官警,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去年2月判4警皆撤職、停止任用3年。至於劉男,當年春安期間連續遭桃園警方密集調查,後來跳出警車脫逃溺斃。

判決指出,李永龍等員警2012年1月為了擺脫春安績效在全分局墊底排名,未立案就跨轄至劉男和其女友住處違法搜索、查扣安毒;所長吳彥霖為了緝槍績效,縱容員警私自與劉男交換條件,要求交槍、交人,換取不偵辦劉男情侶。

劉答應協助警方栽槍給葉姓友人,警方隨後依劉的布置,至葉男的工廠廁所非法搜索查獲黑槍。

葉男被起訴後,向法官堅稱遭陷害,檢方察覺案情異常,分案偵辦,發現劉男在另一件販毒案被監聽過程中,錄到劉男交代協助栽槍的友人:「你(槍)放哪裡,要跟我說。」對方回:「我會和你說啊!」檢方2014年收網逮捕4警,陳威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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