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槓萬元拾得物 富家警觸貪污重罪
2020/08/14 05:30
父是醫生家境優渥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北投分局30多歲王姓警務員,擔任偵查隊拾得物承辦人時,涉嫌侵占民眾遺失的錢包,至少有11件拾得物案件疑遭他侵吞,總計約1萬7千元現金下落不明,東窗事發後王姓警務員竟辯稱「忘記了」,仍被北投分局偵查隊自檢報告,日前由市警局政風室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依貪污治罪條例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物罪,可處5年以上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千萬元以下罰金。
自己還在讀法研所
據了解,王姓警務員家境優渥,父親還是醫師,他還在台北市某大學就讀法律研究所,卻貪小便宜涉嫌侵占民眾財物,前途蒙上陰影,若被起訴判刑,恐將被免職,對此許多同事都表示無法理解。
王姓警務員去年9月承接拾得物業務,一路接手至今年1月7日,調往交通組後,下任承辦人發現公文有異狀向分局舉報,北投分局自檢調查後,發現王經手的拾得物案子中,有11件案子金流不知去向,向王詢問,王竟辯稱「忘記了」,事後被調往其他分局。
吞11件錢 稱忘了
據悉,王員經手的這11件案子中,全部都是民眾掉落的錢包,錢包中現金都不多,最多者數千元,最少的一件甚至只有數百元。
北投分局表示,為避免再有類似事情發生,拾得物保管業務目前都固定配有2名承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