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鎚敲頭殺友 女「心智正常」判無期
2020/09/16 05:30
狡辯否認犯案 企圖以精神障礙求減刑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南投縣42歲女子李宛蓁與好友唐姓女子有債務糾紛,李、唐2人去年10月2日到苗栗縣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拜拜,在拱天宮附近海濱發生口角,李女竟持鐵鎚朝唐女頭部猛力敲擊40多下,將唐女活活敲死,李女被逮送辦後,依舊狡辯否認,並以對方討債讓她壓力大,企圖用精神障礙求減刑,不過,經苗栗地方法院送鑑定,李女心智正常,昨天依殺人罪判她無期徒刑。
死者生前討債 雙方起糾紛
李女與唐女為朋友,2人均為南投縣人,都從事二胎貸款業務。因唐女於被殺害前,要求李女償還高額借款,雙方起糾紛。
因唐女是白沙屯拱天宮的虔誠信徒,邀約李女前往拱天宮在媽祖婆面前立誓還錢,李女也一口答應。2人去年10月2日凌晨2點多搭乘李女的車子北上拱天宮,但因拱天宮尚未開門,遂在附近海濱等候。
2人於等候期間,因協商債務爆發口角,李女於清晨4、5點許,竟拿車上鐵鎚,趁唐女未及注意之際,從後方猛擊頭部達40多下,造成唐女頭部及顏面外傷及骨折、多處挫裂傷併大量出血,終因出血性休克而當場死亡。
李女見唐女死亡後,將唐女隨身物品及手機取走,駕車離開,返回後將犯案用車輛送洗,並透過唐女手機內銀行APP,陸續盜領5萬及3萬7000元。
法官︰殺意堅定 李女惡性重大
警方循線將李女查獲,李女坦承有持鐵鎚往唐女身上重擊多次,但否認有殺人犯行,辯稱唐女是被海浪捲到海裡溺死的,不是她持鐵鎚重擊致死,堅稱她沒殺人。
李女及其辯護人於法庭主張,李女因不堪唐女屢次催討,導致精神壓力過大,到身心科就診,爭取以刑法第19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來脫罪或減刑,惟經法院送鑑定結果,李女心智正常,並不適用。法官認為,李女殺意堅定、手段激烈、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