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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同居住一起 才發現男友祕密多

2018/10/24 06:0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熱戀半年後我們各自退掉租處,共同租屋居住已一年,我覺得這樣的生活還滿快樂的。只是最近我才注意到他身分證上的出生年月日,原來比我大10歲,當初認識時居然騙我說大5歲,本來已經說服自己接受此一事實,但在一堆文件中,又發現他原來是離過婚的。

我還未質問男友這兩個事實,心中實在害怕。我的收入有限,無法負擔每月房租,可是他瞞我又是為了什麼?我還能跟這樣的人同住一屋嗎?我們會有未來嗎?

A:妳為何心中害怕是可以了解的,男友連這種最基本的事實都要瞞著妳,不知他還有多少事情瞞著妳?妳害怕他對妳不誠實,遲早愛情美夢會破碎,妳也擔心與他分手,一個人付不起房租。事實上他若誠心與妳發展感情關係,真的很愛妳,大5歲、大10歲又有何差別呢?離婚更是不應該隱瞞,除非他有隱情或苦衷,但是你們已同居一年了,也該是時候向妳坦白,與妳分享他的苦處了。

妳必須與男友懇談,談話必會演變成面質,也許會吵架,甚至分手。建議妳先搬出去,去朋友家擠一陣子或到親戚家短期居住。假設妳無法忍受欺騙,打算結束這份關係,就得趕快付諸實行。約男友至公共場所,很中性的地點見面,將妳的發現告訴他,並聆聽他的反應,無論他有沒有說服妳,解除妳心中的疑慮,妳還是先跟他分開一陣子,冷靜地思考此君的一切,並回顧過去共同生活的種種,再做選擇。

如果房租簽約是在妳的名下,則請他搬出去,而妳就得趕快找一個室友進來居住,分攤房租。妳只需要勇敢、有擔當地一步一步做,整理自己的感情,準備較好的人生。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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