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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親子】〈家庭診療室〉到底是廝混 還是戀人

2019/02/20 06:00

心理諮商專家/林蕙瑛

Q:網路上認識A君,聊了幾星期後,約出來見面,4個月來每週約會兩次,就是見面吃飯喝酒,也去過他朋友的一些派對。那些人好像對我印象不錯,我也很能融入,只是A君從未私下對我或公開對他人承認我是他女友,感覺上我們就是廝混在一起。

我問過他幾次,我們算不算是一對情侶?他都沒向我告白說他喜歡我,只說在等候時機告白,再正式要求我做他女友。我其實滿喜歡他的,我不知道是否該退一步,等待他求我,或者我們現在就已經算是男女朋友了?

A:妳想要從「廝混在一起」的階段,轉換成「正式男女朋友」,A君卻說要等待時機才封妳為正宮,這種等待還真累人。A君的意思是他還在觀望妳合不合適做他女友,還是他也已陷入感情關係卻不願意承認?或者他自己也搞不清楚這是什麼樣的關係?

目前你倆的交往似乎是順利且有展望的,至少妳的感覺不錯。倘若妳很在乎關係中的正式地位,正名對妳如此重要,那就給自己設定一個解除曖昧關係的時間表,例如再交往兩個月或3個月。一旦這個時間已過,妳就去問A君,「所以我們現在是正式男女朋友囉?還是……」如果他沒表示,而妳又確實想要有正式關係,則妳可說,「我已經不想再等待了,所以我們就暫停吧,等到你弄清楚了再談吧。」

自己也可以冷靜一陣子,妳的期待一直落空,心裡也累了。感情是要靠互動與時間來培養,你們的交往時間尚短,且不夠深入,也許妳的要求令A君覺得有壓力。不妨理智地思考兩人的相容性與不相容性,再決定要不要繼續交往,也就是說妳可以掌握主控權。

(家庭、親子間若有任何難解的習題,歡迎讀者將問題email至family@libertytimes.com.tw,主旨上請註明「家庭診療室」,專家林蕙瑛將在版上為各位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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