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腳怪身分揭曉! FBI公布塵封逾40年秘檔
大腳怪(bigfoot's)又稱大腳或北美野人,是一種傳說中未知的靈長類生物,出現在北美洲民俗學中,牠們棲息在偏遠的叢林中,範圍主要是在美國太平洋西北地區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等地區。(取自YouTube)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大腳怪」存在與否,長期以來一直為世人討論,各地也不時有民眾目擊大腳怪的傳聞。今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公布了一份來自1976年,有關大腳怪的22頁檔案,立刻引起熱議。
大腳怪(bigfoot's)又稱大腳或北美野人,是一種傳說中未知的靈長類生物,出現在北美洲民俗學中,牠們棲息在偏遠的叢林中,範圍主要是在美國太平洋西北地區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等地區。好幾世紀以來,不斷有人發誓曾親眼目睹大腳怪的身影。1976年,FBI在大腳怪資訊中心與展示館總監拜恩(Peter Byrne)的要求下,檢測了上面連有15根毛髮的奇怪皮膚樣本。
根據《大眾機械》(Popular Mechanics)報導,FBI通常不會公開此類文件,直到相關人物死亡,如今公布這份長達22頁的報告,可能的原因有二:一、大腳怪已經死亡;二、牠是真的。
報告顯示,拜恩要求FBI鑑定該皮膚樣本時表示,「我們不常遇到我們不能辨識的,或不是我們現有紀錄的毛髮,這附著在奇怪皮膚上的15根毛髮,是我們6年來首次獲得的毛髮,我們認為可能具有重要意義」。
FBI原本表示,聯邦調查局實驗室主要是為了執法機構進行刑事調查,但由於當時包括《紐約時報》、《華盛頓明星報》等報導,都宣稱大腳怪可能存在,因此他們還是著手進行鑑定。幾個月後,FBI回覆拜恩,表示該毛髮出於一種鹿科動物,「通過這些檢查得出結論,這些毛髮的起源是鹿類動物」。
《大眾機械》指出,雖然這是一個令人失望的答案,但仍不算是結案,「據我們所知,聯邦調查局可能還有沒向我們展示的大腳怪文件,這只是一個巧妙的障眼法」;已經93歲高齡的拜恩5日接受《ABC News》採訪時也表示,自己到現在仍堅信大腳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