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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稱很多報導「誤解」 港警務處長:12日示威非暴動

盧偉聰(中)表示,6月12日當天只有少部份人的行為是「暴動」,而不是整場活動都是「暴動」。圖為13日記者會。(路透)

盧偉聰(中)表示,6月12日當天只有少部份人的行為是「暴動」,而不是整場活動都是「暴動」。圖為13日記者會。(路透)

2019/06/17 22:51

首次上稿 22:14
更新時間 22:5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晚間在記者會上表示,在昨(16)日的遊行中,警方以「暴動罪」逮捕5名涉案人,另有17人因涉嫌其他罪行遭捕。盧偉聰又指許多報導誤解他的意思,12日當日只有少部份人的行為是「暴動」,而不是整場活動都是「暴動」。

根據「香港01」報導,盧偉聰表示,他在13日的記者會上對12日事件發表「暴動」的說法,只是指部份人有暴力行為,因而是「暴動」,而非指整起示威行動是「暴動」。盧偉聰表示,其他示威者如果在當天沒有暴力行為,就不用擔心會被控「暴動罪」逮捕。

對於12日警方武力清場,根據「立場新聞」報導,盧偉聰表示,是因為「今日看了很多報導,當中好多誤解了我對『暴動』的說法,所以今日專程走出來,就是不想更多人再誤會」。

「立場新聞」報導指出,盧偉聰表示,針對16日的活動,警方共逮捕了15名涉及暴動罪及暴力罪行的人,其中5人與「暴動罪」有關。另外,盧偉聰表示,出於未能出示身分證、游蕩、藏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等原因,警方在當日另逮捕17人。

圖為13日警方針對12日事件所發布的新聞稿。(圖擷取自香港警務處)

圖為13日警方針對12日事件所發布的新聞稿。(圖擷取自香港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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