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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佔中7警失控毆人 2人獲判無罪5人減刑

2014年佔中運動期間,曾健超(見圖)被7名員警拖至暗處,遭到拳打腳踢。(路透,資料照)

2014年佔中運動期間,曾健超(見圖)被7名員警拖至暗處,遭到拳打腳踢。(路透,資料照)

2019/07/26 21: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2014年爭取真普選的「佔中運動」(「雨傘運動」)期間,有7名警察涉嫌對前公民黨員曾健超拳打腳踢,本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然而警察不滿判決結果,提出上訴。今(26)日法院做出裁決,其中2人被撤罪,另外5人獲判減刑,引發輿論不滿。

綜合港媒報導,2014年10月15日龍和道清場時,當時已遭上銬的曾健超,被7名員警拖至公園暗處毆打、踢踹,導致曾的臉部、脖子、肩膀、胸部等多處受傷,流出的施暴影片重創港人對警察的信任。2017年香港地方法院判決指出,1名警員以捅、踩與踢等方式痛毆41歲的曾健超,另外4人踢他,2名警察則在一旁袖手旁觀。

7名警察上訴後,今日裁決指出,5名警察從原本的2年有期徒刑,獲15至18個月的減刑,另外2人無罪。警方的辯護律師曾表示,警方已連續執勤48小時,十分疲憊,身心承受巨大壓力等,法官指出,上述說詞都不能成為攻擊曾健超的藉口。不過考量到原本刑責太重,因此部分警察獲得減刑。

曾健超對判決結果非常失望,認為港人對司法制度殘存的信心可能崩潰。除了曾健超的支持者大喊「法治已死」外,香港網友也紛紛直呼「天無眼」、「沒天理」、「刑期被減但減不了你們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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