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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案》回應台派員押解 港行政會議成員:沒辦法之中的辦法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這個做法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並提出2個原則。(圖擷取自臉書_湯家驊)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這個做法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並提出2個原則。(圖擷取自臉書_湯家驊)

2019/10/22 23:5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陸委會22日下午致函並去電港府,要求23日協助台灣檢警赴港押解殺人嫌犯陳同佳。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這個做法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並提出2個原則。

根據《香港電台網站》報導,湯家驊表示,台方派人來港必須遵守2原則,包括,台方人員在本港並沒有任何司法權、特區政府也不能提供任何司法上的支援。湯家驊表示,即使特區政府容許有關人員來港,只能夠以「接自願投案人士」的方式。湯家驊又指,特區政府不能提供任何司法上的支援,因為目前法律上不容許特區政府向台灣當局,進行移交疑犯或司法互助。

湯家驊表示,由於香港與中國也沒有移交疑犯或司法互助安排,所以很多時都是透過這種非官方、非司法程序的安排,去處理跨境犯罪。湯家驊表示,任何外地執法人員,在香港都沒有執法能力,這方面必需堅持及遵守法律的要求。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表示,我方已於下午透過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與致電,希望港方協助我方檢警人員赴港將犯嫌與事證帶回,盼港方能儘速有正面回應。不過,香港律政司晚間發出的聲明,並沒有給予正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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