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香港律師能否辯護「送中」案件由中方決定
2020/07/16 00:46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法界人士先前憂心中國強行加諸香港的《港區國安法》,恐導致香港獨立司法體系遭中國系統取代一事,嚴重性正逐步浮現!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15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直稱該法與香港法律「兼容互補」,中國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可在「特定情況」管轄案件,「送中」依《中國刑事訴訟法》審理;屆時港人能否委任無中國律師執照的香港律師辯護,亦由中方法辦。
針對外界質疑《港區國安法》與香港《基本法》有所牴觸,鄭若驊強調不可能全依港方法律進行,爭議最終解釋權在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手中。不過,她雖強調國安公署管轄以外案件的司法終審權仍在香港,且《港區國安法》最高刑罰不及於死,該法明列的「分裂國家罪」等四大罪行內容卻在中國刑法的死刑罪名之列。此重大模糊爭議點至今未解,逕交中方詮釋,非同小可。
前一天,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12名委員之一韓大元甚至直接了當說,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該先深入了解中國法律,否則無法掌握「一國」的法律在「兩制」中的香港該如何施行。彭博指出,韓大元這番話顯示,《港區國安法》確實徹底改變了香港司法制度。
韓大元還向彭博透露,中國至少去年4月就已有建立香港維護國安執法機制的相關討論,比香港去年6月大規模興起抗議香港政府《逃犯條例》修訂案的「反送中」運動早了好幾週,後來「騷亂只是加速了這個進程」;中國待今年上半武漢肺炎疫情稍緩,3月初延到5月底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即快馬加鞭決定相關框架,並在上月30日火速完成立法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