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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官罕見發聲 阻《逃犯條例》修訂

香港泛民主派號召民眾廿六日上街,要求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平反六四、拒絕送中」。(美聯社檔案照)

香港泛民主派號召民眾廿六日上街,要求香港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平反六四、拒絕送中」。(美聯社檔案照)

2019/05/30 05:30

中國缺公平審判 引渡恐重創港司法聲譽

〔編譯周虹汶/綜合報導〕香港政府三月底公佈《二○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主張香港與中國大陸、澳門、台灣進行司法互助,中國未來可望藉此把香港、台灣的眼中釘引渡到中國審判,引發各界高度反彈。除了香港逾兩百間各級校園師生校友連署反對,傳統上不對政治或立法事務發表意見的香港法官,也首度發聲,公開直言港府這回修法恐重創外界對香港司法獨立性的信賴。

緣起為香港女子潘曉穎去年二月與香港男友陳同佳來台,卻遭對方殺害棄屍一案,因台灣、香港目前偵辦刑事案件皆採「屬地主義」,又中、港間無引渡機制,以致潘家一年來追究陳嫌殺人罪無門,豈料親中港府今年竟把這樁血案拿來當做有助中國政府對付境外人士的墊腳石。

香港現行《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依據英國一九九七年把香港主權移交給中國以前立下的典範,「只與司法制度、刑罰制度、人權狀況達標的政府建立引渡關係」。香港保安局卻在二月向香港立法會提交建議,聲稱潘案已凸顯「現時條例訂明不適用於香港以外中國其他部分」,實為「嚴重的法律缺陷」,主張秉持同一標準、互相尊重、單一個案原則「堵塞法律漏洞」,以防罪犯逃避法律制裁。

修法後 中可藉港抓特定對象

一旦成功修例,中國政府日後能透過香港特首擒拿特定對象,還能指示港府凍結相關人士在港資產,「一國兩制」原保證可維持到四七年的香港獨立法律制度危在旦夕。香港三名資深法官告訴路透,這是香港法律制度歷來面臨的最嚴峻挑戰之一,因司法互助基礎是引渡請求國可進行公平審判且懲罰方式人道,而中國共產黨掌控下的中國法律制度缺乏了這項核心信任價值,此次修法忽略這項重大原則,「我們多認為不可行」,「深感憂心」。由於事涉敏感,這三名法官要求匿名。

在五月十五日,香港十二名現任及前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包括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及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等人發表聯合聲明,指港府未做好諮詢,便要通過修訂《逃犯條例》,「一意孤行」,令他們感到十分遺憾。

根據「學界及各界『反送中』連署及關注組整合」廿九日最新名單,師生校友連署反對「惡法」的香港校園,含大專院校十九間、中學一七七間、小學五間,潘曉穎生前母校「聖士提反書院」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母校「嘉諾撒聖方濟各書院」,也有超過千人抗議。但親中「建制派」把持的「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反批這是「政治操作」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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