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議員罹腦瘤 佔中案判緩刑
2019/06/11 05:30
〔編譯魏國金/綜合報導〕香港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十日因二○一四年的「佔領中環」爭取真普選案,被判刑八個月,緩刑兩年。她因腦瘤治療而成為該案最後一位遭判刑的被告。在法官宣布判決前,她的律師代她宣讀陳情:「我生於香港,長於香港,有幸能夠在自己的崗位,為香港這個家努力,深感榮幸。」
四十七歲的陳淑莊被判觸犯「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她原本在四月二十五日與其他被告一起面臨判決,但她的律師揭露,她腦內有一顆乒乓球大小的腫瘤,必須動手術,法官因而裁定延後宣判。
陳淑莊上月七日開刀切除部分惡性腫瘤。開庭前,她說她仍承受手術後果,「我必須慢慢來」,「我主要損傷是視力有『疊影問題』」。她拄著拐杖走進西九龍法院時,需要支持者攙扶。辯護律師王正宇告訴法官,由於腫瘤接近腦幹,因此無法完全切除。陳淑莊必須接受三十次的放射線治療,以抑制腫瘤生長,甚至希望消滅腫瘤,他據此請求緩刑,並宣讀陳淑莊的陳情,她寫道:「我得到的,受用一生;我付出的,微不足道。今生無怨無悔,只有無限感激。」
佔中案還包括另外八名被告,其中佔中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系前教授陳健民與牧師朱耀明,被判刑期最長,達十六個月,但七十五歲的朱耀明因健康問題,及其多年來對社會的貢獻,獲判緩刑兩年,其他人則被判八個月徒刑或緩刑。
戴耀廷等人為爭取香港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於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啟動佔中行動,大批抗議人士佔領香港金融中心中環地區及銅鑼灣與旺角長達七十九天,儘管最終以失敗收場,但相關訴求引發全球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