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恐限制採訪 阻絕外媒
香港記協︰新聞自由已到危急存亡之秋
〔編譯黃靖媗/綜合報導〕香港國安法上路一週,香港記者協會七日發布二○二○年香港言論自由年報「危城下的自由」,記協主席楊健興指出,國安法製造寒蟬效應,未來自我審查的情況恐怕更加嚴重,新聞自由已到了危急存亡之秋。楊健興也憂心,港府未來將以國安法為由,限制媒體採訪或發行官方記者證,外媒可能更難在香港採訪。
暴力阻撓採訪行為 普遍存在
年報引述最新公布的香港「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新聞從業人員與一般民眾對去年新聞自由的評分,分別為三十六.二分與四十一.九分,比前年的四十.九分與四十五分大幅下跌。二二二名受訪記者中,超過九成認為香港普遍存在蓄意以暴力阻撓記者採訪的行為,逾七成認同港府是打壓新聞自由的來源,多達一四一人表示曾受警方暴力對待。
記協提出六點呼籲,「人大撤銷港區國安法」、「未有社會共識前不應進行廿三條立法」、「警方停止阻撓記者採訪與使用暴力,並停止推動引入統一記者證與識別記者證」、「政府應針對反送中運動以來,警方阻撓記者採訪與對記者使用暴力的情況,進行獨立調查」、「加速制訂《資訊自由法》與《檔案法》,賦予公眾法定知情權」、「停止打壓香港電台,尊重編採自主」。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七日生效的《實施細則》偏離香港過往的立法與人權保障作法,儘管許多作法與現行法規相同,但國安法在關鍵時刻將法院的角色移除,反映香港已失去獨特性,「一國兩制」不復存在。
林鄭嗆記者 須先保證不觸法
對此,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七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被香港自由媒體(HKFP)記者問到國安法上路後,香港新聞自由是否能獲得保障時聲稱,香港外國記者會(FCC)與所有記者必須先保證不會觸犯國安法欲防範、制止的四類行為,她才會做出相關保證。林鄭指控批評國安法嚴苛、削弱人權與自由者是在製造「白色恐怖」,香港國安法比他國國安法溫和,制定細則也不是擴大警權,而是為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