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帳目疑案 教部:查涉不法者送檢調偵辦

教育部查核明道大學帳目不清案,教育部今晚表示,經教育部清查涉有不法者,即會將相關事證移送檢調偵辦,且依私立學校法第77條至第80條,懲處學校失職人員,並責成學校追回相關款項。(記者林曉雲攝)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查核明道大學帳目不清案,教育部今晚表示,經教育部清查涉有不法者,即會將相關事證移送檢調偵辦,且依私立學校法第77條至第80條,懲處學校失職人員,並責成學校追回相關款項。
教育部表示,教育部委請會計師到校查核,抽查發現明道大學與多個境外廠商簽定合作契約,但部分給付費用難以核對是否符合合約規定,並有代收學雜費無法確認是否正常入帳等帳務不清情形,教育部已先糾正行政疏失。
教育部表示,基於釐清事實,於108年11月5日函請學校檢送100到107各學年度曾與境外合作廠商簽定之合約影本,並逐筆提供合約名稱、合約目的、立約相對人、簽約日期、合約支付費用名義、支付內容摘要、支付原則、之附條件(乙方責任及義務)、各學年度依合約支付金額、支出金額帳列項目及有無協助代收費用。
教育部指出,依明道大學於108年12月查附資料資訊顯示,100到107學年度總共簽署20件合約,合約目的包括管理中國上海聯絡辦事處、推動兩岸學校交流事務、促成推動閩台高校合作3+1辦學、推廣明道大學入學資訊並協助辦理港澳僑外生赴台就學、管理泰國辦事處、作為美加地區聯繫窗口、收集史瓦帝尼及其他非洲國家教育市場資訊等,前開年度依合約支付境外合作廠商費用總計8279萬7970元。
教育部強調,教育部清查涉有不法者,即會將相關事證移送檢調偵辦,依私立學校法第77條至第80條懲處學校失職人員,並責成學校追回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