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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等3校質疑教部修法干涉自治 私校工會︰不知人間疾苦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今天直指,國立大學校長發文反對教育部修法是不知人間疾苦,是活在象牙塔裡看世界,私校工會高度肯定教育部修法。(尤榮輝提供)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今天直指,國立大學校長發文反對教育部修法是不知人間疾苦,是活在象牙塔裡看世界,私校工會高度肯定教育部修法。(尤榮輝提供)

2020/09/14 20:19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國立台灣大學、台灣師範大學及台灣科技大學3校校長聯名投書媒體「教育部,請尊重大學自治」,質疑教育部研修「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修正草案」部分內容已干涉大學自治,但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今天直指,國立大學校長發文反對教育部修法是不知人間疾苦,是活在象牙塔裡看世界,私校工會高度肯定教育部修法。

尤榮輝表示,教育部針對「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進行大翻修,是回應長久存在於各大專教師升等制度的積弊。最早的教師資格審定全由教育部一手包辦,後來教育部推動大學全面自審,卻在很多私立大學造成弊端叢生,不少教師升等權利被侵害、怨聲載道,教育部適時修正強化監督機制、提升學校自我課責能力,全國私校工會支持教育部修法並給予高度肯定。

尤榮輝進一步分析大法官釋字第462號解釋文:「各大學校、院、系(所)教師評審委員會關於教師升等評審之權限,係屬法律在特定範圍內授予公權力之行使」,各大專校院審理教師升等既然是行使國家授權的公權力,就應該踐行法律正當程序並公正審理教師升等案,否則教育部即應介入導正學校缺失並加以懲處,才能保障教師升等權利,並符合憲法保障學術自由的意旨。

而大學法第1條明文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尤榮輝表示,頂大校長是否故意忽略「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前提,所發之文認為修法侵犯大學自治,已是對法律的曲解。

尤榮輝指出,就實務來看,由於大專院校教評會的組成由各校自訂,在普遍行政權力凌駕學術的狀況下,尤其在私立大專校院,教評會幾乎很難公正客觀審理教師升等,跟學校高層有關係或會巴結逢迎者可輕易升等,而那些被認定不聽話或得罪行政主管的教師,不管表現如何傑出,根本升等無望。

尤榮輝直指,私立大學審理教師升等有太多人為操作空間,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若一一檢視各私立大專自訂的教師升等辦法,應該可以發現不少誇張離譜的規定。國立大學校長發文反對教育部修法是不知人間疾苦,是活在象牙塔裡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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