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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潘孟安緋聞文宣 國民黨仍判賠

2019/02/28 06:00

〔記者邱芷柔、鮑建信/綜合報導〕五年前屏東縣長選舉期間,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涉嫌主導製作文宣,影射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潘孟安與國民黨議員林郁虹疑有緋聞,林女求償一千萬元,屏東地院判決國民黨和張雅屏連帶賠償六十萬元並登報道歉,高雄高分院昨天宣判,維持原審判決,可上訴。

被疑不倫 林郁虹:選民還清白

二○一四屏東縣長選舉期間,國民黨屏東縣黨部主委張雅屏,涉嫌主導製作不實文宣,影射民進黨縣長候選人潘孟安與國民黨縣議員林郁虹疑有不倫關係,張男被判刑兩年十個月定讞並入獄,林郁虹則請求一千萬元精神慰撫金和登報道歉。

主委張雅屏: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黨部主委張雅屏等被告表示,製作文宣前,已廣泛訪查屏東縣地方人士和民代,有議員具體指潘孟安與包含林女在內多名女性有緋聞,不是憑空捏造,應受言論自由的保障,不需要賠償。

屏東地院調查被告等未經合理查證,應負侵權責任,判決連帶賠償六十萬元並登報道歉,張等被告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後,二審合議庭法官認為原審判決,判決上訴駁回。

曾六度以國民黨身分參選的林郁虹,去年決定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屏東縣議員,在該選區排名第三,高票當選。

林郁虹說,事發至今已經四年多,她仍等不到國民黨一個道歉,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就是要證明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選民用選票支持她、還她公道與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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