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違反兼職彈劾案 公懲會9/2宣判

公懲會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19日進行言詞辯論,管中閔步入高院。(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公懲會今天下午針對台大校長管中閔被控在擔任政務官任內,匿名在《壹週刊》寫社論而被監察院彈劾一案,召開言詞辯論庭;庭訊歷時約2小時20分結束,審判長石木欽裁示,全案將於9月2日下午3點宣判。
公懲會於7月2日召開準備程序庭,並訂於今天下午2點半,開庭進行言詞辯論,針對監察院如何證明管中閔的文章涉公職職務事務等6大爭點,兩造激烈交鋒;對於管中閔辯護律師團的主張,監察院代表多次以「可笑」二字作結;管中閔律師團對於監察院代表的言論,則以「不解」做收。
管中閔則在庭上表達看法,指監察院為了找違法證據,調取他將近20年來的所得資料,包括他尚未擔任公務人員的時期,並非監察權行使範圍,且公開這時期的資料已嚴重侵犯他的個人隱私,監察院甚至未針對洩漏他個資給媒體的行為予以回答,他認為這是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