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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劉政鴻「狗官」 兩名嘴無罪

2012/11/03 06:00

〔記者林良哲、張勳騰/綜合報導〕針對苗栗縣大埔農地案,名嘴何博文、徐永明影射縣長劉政鴻是「狗官」、「惡霸」及「財團的走狗」,經縣府提告,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何博文係在「假設」要件下所說,而徐永明所謂「財團的走狗」則指當時執行的某位副處長,並非指縣長,因此判處兩人無罪確定。

苗栗縣長劉政鴻回應,目前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內容,暫不予回應。

何博文、徐永明在九十九年六月廿三日晚上於三立新聞台「大話新聞」節目中,評論苗栗縣政府處理大埔農地事件之爭議。何博文指稱:「假設這件事你不好好處理,假設這件事你沒有辦法給苗栗縣民或全台灣人民一個交代,我就在這邊說你劉政鴻就是百分之百的狗官」等話;徐永明也在該節目中說:「真的是為苗栗的發展嗎?真的是為經濟發展嗎?是狗官啦,做財團的走狗啦」等話。

苗栗縣長劉政鴻不滿兩人言論而提告,檢方認為「狗官」、「黑社會」、「惡霸」等言詞已貶損他人人格,依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訴,一審判處何博文無罪,徐永明則公訴不受理。

檢方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對於人民財產權的保障應高於共產國家,而苗栗縣政府在農作物將成熟之際猝然剷除,引起何博文、徐永明的批判,並以警告語氣為之,雖其言論激烈、辛辣,卻是促請縣府妥善處理農地爭議,難以認定是出於羞辱縣府及縣長的惡意,因此判處兩人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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