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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轉!質疑邱太三為妻關說 高院今改判黃越宏無罪定讞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圖)批評前法務部長邱太三為其妻宋富美關說,幫助妻子宋富美回任台中地院法官,被邱自訴加重誹謗,高等法院認為,難以認定有毀謗惡意,今大逆轉改判黃無罪定讞。(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圖)批評前法務部長邱太三為其妻宋富美關說,幫助妻子宋富美回任台中地院法官,被邱自訴加重誹謗,高等法院認為,難以認定有毀謗惡意,今大逆轉改判黃無罪定讞。(資料照)

2019/10/24 10:5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資深媒體人黃越宏,前年在法治時報及政論節目中接連批評前法務部長邱太三為其妻宋富美關說,幫助妻子宋富美回任台中地院法官,邱不滿要求黃限期道歉不成後,自訴加重誹謗,台北地院判黃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但高等法院認為,難以認定有毀謗惡意,今大逆轉改判黃無罪定讞。

高等法院指出,黃越宏所言和報導內容,雖與事實不一定一致,但審酌邱太三在民進黨內有一定份量、當時法官法也在審議,加上宋富美確在即將屆滿55歲時回任法官,後來辦理退休亦領取一千多萬元,黃合理懷疑宋富美回任法官與法官法有相當關係,難以認定有毀謗的真實惡意。

黃越宏前年5月撰稿或上節目指出,邱太三為幫助妻子回任法官,2011年間關說司法院;但邱隔月1日開記者會否認,並限5天內道歉不成後,自訴黃加重誹謗罪,並附帶民事求償300萬元、登報道歉。

黃越宏庭訊表示,在發表文章與言論前均已查證,並採訪一些了解司法人事作業或參與其中的司法官員,但不便透露消息來源。

至於民事部份,台北地院判黃應賠償80萬元,並登報道歉,上訴後,目前由高院審理中。由於高院刑事庭今改判無罪定讞,民事部份是否會採相同見解而改判不必賠償,仍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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